按省当局系统清算和措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调和推动小组会议要求,下面就若何打点房产证作以下申明:
1、省当局各直属单元触及无房产证的非办公资产到房产地点地衡宇挂号部分打点衡宇挂号。 2、打点衡宇挂号,一般遵照以下法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录在挂号簿; (五)发证。 3、打点所需要件 (一)正当建造衡宇申请衡宇所有权初始挂号的,该当提交以下材料: 1、挂号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实; 3、扶植用地利用权证实; 4、扶植工程合适计划的证实; 5、衡宇已完工的证实; 6、衡宇测绘陈述; 7、其他需要材料。 (二)转移挂号(生意;交换;赠与;衡宇朋分、归并),致使所有权产生转移的,该当提交以下材料: 1、挂号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实; 3、衡宇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4、证实衡宇所有权产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需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所以生意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合同、朋分和谈、归江南体育并和谈、人平易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令文书,或其他证实衡宇所有权产生转移的材料。 4、各类缘由没法打点产权证的房产 各单元在打点房产证进程中,如不克不及打点,应问明缘由,并填写附表(下载地址045153642917y@163.com;暗码:zjt123),报省当局系统清算和措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调和推动小组。上报邮箱:8444754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