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一高楼 紫峰年夜厦 6年前,因自家房子被南京第一高楼 紫峰年夜厦 盖住了阳光,市平易近陈师长教师佳耦经由过程诉讼维权,成果却因律师不肯代办署理无奈撤诉。6年后,陈师长教师的儿子站了出来,替年老的怙恃讨要 采光权 。11月23日,南京鼓楼区法院经审理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 紫峰年夜厦 的扶植方 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间有限公司一次性抵偿陈师长教师10万元。 居平易近告状南京第一高楼 紫峰年夜厦 一案,此中触及一个室第采光权的问题。对此,一方面,相干法令中有明白划定:居平易近室第享有采光权,平均日照不克不及短在必然尺度;但另外一方面,在现实糊口中,近似的 你的房子盖住了我的阳光 等景象,又较着其实不少见。并且常常被加害了采光权的一方,面对着维权难等问题。本案长达6年的维权之争,此中明显也隐含诸多的辛酸与无奈。 事实上,根据相干法令划定,高楼在扶植之初,乃至在计划与立项之前,就应当可以或许斟酌到遮阳等加害周边邻人采光权的问题,而且也有需要就此先行收罗定见,乃至有需要进行先行补偿与抵偿。但良多时辰,这些问题和法式,城市被成心与无意地疏忽,直到有居平易近站出来维权的时辰,才会赐与必然说法。相反,若是四周居平易近没有站出来,没有告状,采光权加害了也常常是白加害。 据此而言,南京第一高楼成被告,并被判加害采光亚新体育权,补偿10万元一案,是陈师长教师维权的成功,也具有警示与标本意义:一方面,对一些高楼、高层室第四周的低层室第居平易近来讲,陈师长教师的成功,较着是一个权力提示与提醒,其他楼房挡了自家的阳光,我们是有权讨要采光权的,乃至有权否决对方的项目扶植;另外一方面,对相干扶植方来讲, 南京第一高楼 败诉而且被判抵偿的成果,较着也是一个警示:楼房并不是想建就建,想建多高就建多高,要充实斟酌相干影响,尊敬相邻室第的采光权等。不然,加害了采光权,成了被告,又能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