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当局发布《省社会救助划定》(海南省当局令第259号),对全省住房、医疗、就业等社会救助内容作具体的划定和要求,并将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划定提出,住房救助可按照现实环境实施,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半岛体育放租赁补助或优先纳入农村危房革新等。 按划定,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该当赐与房钱减免,或发放低收入住房坚苦家庭租赁补助。对农村住房救助对象,该当优先纳入本地农村危房革新打算,优先实行革新。 划定要求,各市县和时发布住房救助对象的住房坚苦尺度和救助尺度,城镇住房坚苦尺度不该低在人均13平方米。住房坚苦尺度和住房救助尺度该当按年度实施动态治理。 划定同时提出,城镇家庭可以经由过程乡镇人平易近当局、街道处事处或住房保障实行机构提出住房救助申请,经各市县平易近政部分确认合适最低糊口保障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资历,由住房保障实行机构对申请对象的住房状态等进行审核并公示。对审核合适住房救助前提的,优先赐与保障。 农村居平易近(家庭)可以向户籍地点地乡镇人平易近当局提出住房救助申请,经乡镇人平易近当局对申请人的最低糊口保障或特困供养人员资历、住房状态进行查询拜访核实、确认并公示后,报市县住房城乡扶植(农村危房革新)部分会同平易近政部分审核。